世界各國對于汽車的定義
美國汽車工程師學會標準SAEJ 687C中對汽車的定義是:由本身動力驅動,裝有駕駛裝置,能在固定軌道以外的道路或地域上運送客貨或牽引車輛的車輛。
汽車按總體結構分為單車和列車。單車是基本形式。常用4×2、6×4、4×4、6×6等符號表示驅動特點。前一個數(shù)字代表車輪總數(shù)(雙胎并裝仍算一個車輪),后一數(shù)字表示驅動輪數(shù)。如所有車輪均為驅動輪即稱為全輪驅動汽車。列車是由牽引車或單車拖帶掛車或半掛車組成。 汽車按用途一般可分為六類,即轎車、客車、載貨汽車(俗稱卡車)越野汽車、牽引汽車、自卸汽車、專用汽車和半掛車和專用半掛車。
日本工業(yè)標準JISK 0101 中對汽車的定義是:自身裝有發(fā)動機和操縱裝置,不依靠固定軌道和架線能在陸上行駛的車輛。
按照國家最新標準GB/T 3730.1—2001汽車主要分為乘用車和商用車.
乘用車:在其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的汽車,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nèi)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它也可牽引一輛掛車。分為普通乘用車、活頂乘用車、高級乘用車、小型乘用車、敞篷車、倉背乘用車、旅行車、多用途乘用車、短頭乘用車、越野乘用車和專用乘用車等11類;
商用車:在設計和技術特性上用于運送人員和貨物的汽車,并且可以牽引掛車。乘用車不包括在內(nèi)。商用車分為客車、貨車和半掛牽引車等3類?蛙嚰毞譃樾⌒涂蛙、城市客車、長途客車、旅游客車、鉸接客車、無軌客車、越野客車、專用客車。貨車細分為普通貨車、多用途貨車、全掛牽引車、越野貨車、專用作業(yè)車、專用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