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收費過高而屢遭質(zhì)疑,并被熱心市民狀告(早報7月1日A17版曾作報道)的南京機場高速“高收費”終于要下調(diào)了:江蘇省政府日前決定,自本月10日起,南京機場高速的小型車收費標準由原來的20元/次調(diào)整為10元/次。此外,蘇州與上海接壤的3個收費站近期也將降低收費標準。
今年6月中旬,國家交通運輸部、財政部等五部委專門下發(fā)文件,對我國的收費公路進行專項清理。據(jù)江蘇省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組辦公室通報,經(jīng)過初步梳理、排查,該省部分收費公路存在收費站間距、收費標準、收費期限及收費公路屬性等方面的問題。
通報稱,在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的基礎(chǔ)上,江蘇省政府決定對南京機場高速公路收費標準作出調(diào)整:自2011年9月10日零時起,將南京機場高速公路的小型車收費標準由原來的雙向20元/次,調(diào)整為雙向10元/次。
南京機場高速公路收費標準過高(所收費用比北京、臺北機場高速之和還要多),曾屢遭公眾質(zhì)疑。2009年,南京市民黃乃海就此曾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行政起訴狀,要求江蘇省物價局將南京機場高速收費標準降低至合理范圍內(nèi)。當時,南京中院裁定不予受理。今年五部委開展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工作后,七旬老人黃乃海再次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行政訴狀,狀告江蘇省物價局“不履行查處違法行為法定職責”。這次,法院以“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為由,再次裁定不予受理該案。
據(jù)介紹,根據(jù)2004年江蘇省相關(guān)通知,高速公路每公里收費標準定為0.45元,但據(jù)測算,此前南京機場高速每公里超收0.24元,超標逾50%。黃乃海據(jù)此計算,南京機場高速的單趟收費標準應(yīng)定在11.6元/次為宜。
江蘇省交通廳副廳長錢國超對媒體表示,南京機場高速公路當年制定“20元/次”的標準是根據(jù)當時建設(shè)投資、交通流量(當初每天車流僅3000輛)及管理成本等因素綜合確定的。他透露,截至去年年底,南京機場高速仍有8億元的債務(wù)沒有償還,同時還面臨擴建任務(wù),還貸壓力很大。
錢國超稱,“10元/次”的標準,已大大低于江蘇省高速公路0.45元/公里的收費標準。此外,江蘇省政府已明確,對于蘇州與上海交界的3個普通公路收費站的收費標準,也將由“單向30元/次(小車)”調(diào)整為“15元/次”,與上海保持一致,目前正在落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