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委領導就保障房定下了如下規(guī)矩:一是不準改變保障房的性質,必須是政府直接干,而且是真干;二是絕不允許造假,不允許出現(xiàn)質量問題,誰在這個問題上犯錯誤,就是犯政治錯誤;三是政府準備賠100個億。
城市領導下決心建保障房,政府準備賠100個億。喜的是向外界傳遞一個信息,在解決民眾住房難的問題上,政府是動真格的舍得投入了,也讓那些仍舊沒房住或住在陋室之中的中低收入者有了盼頭。憂的是建保障房準備賠100個億,對于一個經(jīng)濟不很發(fā)達的城市而言,可不是一個小數(shù),哈爾濱如何消化如此巨大的投入呢?
政府投入是需要精密計劃的,不能僅憑領導拍腦袋瓜子做決策,更不能為了凸顯領導的政績和能力置保障房建設的整體計劃于不顧。從這一點來看,政府準備賠100個億用于保障房建設顯而易見是缺乏根據(jù)的,更多地反映領導的主觀和決心,往往會助長“有條件要上,沒有條件創(chuàng)造條件也要上”的盲目蠻干思路,對保障房建設整體目標和資金投入是不利的,對于城市社會經(jīng)濟可持續(xù)發(fā)展同樣有害。
對于地方政府而言,保障房建設的資金投入非常大,90%需要由地方政府負責配套,資金的籌集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土地出讓收益雖說來得不少,可城市攤子越鋪越大,支撐建設超常規(guī)發(fā)展的地方債早已債臺高筑,保障房建設資金的缺口依然以借地方債來堵,這會進一步導致地方債的發(fā)債規(guī)模變得無法控制,造成城市債務的累加,勢必形成地方債的高風險,這種只顧本任期出政績,不問下屆如何來還債的短視行為,讓繼任者承受過多過重的債務責任。
現(xiàn)在,保障房建設形成熱潮,各地各出奇招,拼開工、拼進度、拼時效成為一種潮流,城市之間相互攀比愈演愈烈。由于保障房建設考核只講進度不講質量的弊端,造成了保障房建設質量常常被忽視,一些地方保障房剛剛建成還沒入住就成了危房。城市領導者在確定保障房建設計劃中,既要心中有數(shù),又要量力而行,切莫圖一時之勇盲目冒進,甚至于寅吃卯糧,用子孫的錢圓今天的夢,只會讓地方財力不堪重負,威脅到城市可持續(xù)發(fā)展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