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上,有政協(xié)委員提交提案,建議給公務車加裝統(tǒng)一標識,讓公務車一目了然,方便群眾監(jiān)管。嚴翠芳表示,以前公務車都有標識,但后來中央明令不允許再有,因為這既可以理解為便于監(jiān)督,也可以理解為便于行使特權,“以前就有一些車裝了標識,就可以不交路橋費!
日前,廣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蘇志佳就公車監(jiān)管問題與代表委員們進行了坦誠討論,并提出了廣州公車監(jiān)管的原則:“公務保障,利于工作;便用便管,利于管理;公私分明,利于廉潔;運行公開,利于監(jiān)督!弊蛱欤瑥V州市紀委副書記嚴翠芳就有關措施作了一番解釋。
不遵守規(guī)定肯定要罰
昨天,嚴翠芳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公車公用是原則,實行公車私用收費,并不是鼓勵公車私用,而是考慮到一步到位很難,有監(jiān)管總比沒監(jiān)管好。嚴翠芳表示,對于那些不自覺、不遵守規(guī)定的領導干部,下一步市紀委肯定會有一個處罰措施出臺。
嚴翠芳昨日還表示,國企用車暫時還沒有納入該制度范疇。至于遇到急事,能不能“先斬后奏”,即先使用,后申請,嚴翠芳表示,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為沒有經(jīng)過申請就在周末使用公車,GPS會發(fā)出“嘟嘟”的警報聲。她希望社會各界能夠對新生事物多一些理解和支持,“讓實踐先來檢驗一下”。
1.5~1.7元/公里并非最后標準
根據(jù)試點單位估算,公車私用擬按照每公里1.5~1.7元收費。有市民質疑該收費標準太低,對此,嚴翠芳表示,“1.5~1.7元”是黃埔區(qū)測算出來的成本價,里面包括了司機、油費、過橋費等成本,并非最后的標準!肮珓哲嚨氖召M標準不可能像出租車那樣高,畢竟出租車的打車費要上繳一部分,還要盈利。而公務車的收費全部都是上繳財政的。”嚴翠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