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釋 |
|
注 (1) |
若實益擁有人為一家公司并直接持有至少派息公司的10%資本,其預扣稅率為0%;其它情況下,均為10%。 |
注 (2) |
若實益擁有人為一家公司并直接持有至少派息公司的10%資本,其預扣稅率為5%;其它情況下,均為15%。 |
注 (3) |
若收款人是銀行或金融機構,其預扣稅率為5%;其它情況下,均為10%。 |
注 (4) |
若實益擁有人為一家公司并直接持有至少派息公司的10%資本,其預扣稅率為5%;其它情況下,均為10%。 |
注 (5) |
若實益擁有人為一家公司并直接擁有派息公司至少25%的資本,其預扣稅率為5%;其它情況下,均為10%。 |
注 (6) |
除由銀行或金融機構基于信貸銷售而支付予香港金融管理局、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擁有或資助的機構、銀行或金融機構或支付予提供退休金服務人士外,其預扣稅率為10%。 |
注 (7) |
若一家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至少派息公司的10%有投票權的股份6個月,其預扣稅率最高為5%;其它情況下,均為10%。 |
注 (8) |
若實益擁有人為政府,其預扣稅率為0%;其它情況下,均為5%。 |
注 (9) |
若實益擁有人為一家公司并直接擁有派息公司至少10%的資本,或占至少120萬歐元購置成本,其預扣稅率為0%;其它情況下,均為10%。 |
注 (10) |
若實益擁有人為一家公司并直接持有至少派息公司的25%資本,其預扣稅率為5%;其它情況下,均為10%。 |
注 (11) |
若符合下列條件,且實益擁有人為一家公司并直接擁有派息公司至少10%的資本,預扣稅率為0%:
- 公司股票在一家認可的股票交易所進行交易,或
- 合資格的收款公司其至少50%的股份在一家認可的股票交易所進行定期交易。
其它情況下,均為10%。 |
注 (12) |
若版權于任何文學、藝術或科學作品之使用或其使用權,預扣稅率為5%;任何專利、商標、設計或模型、規(guī)劃圖,秘密配方或工序之使用或使用權為10%;其它情況下,均為15%。 |
注 (13) |
若收款方為金融機構或保險公司,或者是一家以公平交易銷售設備、貨物或服務的公司,預扣稅為10%。其它情況下,均為15%。 |
注 (14) |
所有物業(yè)投資工具,例如房地產(chǎn)投資信托基金,所支付的股息之預扣稅率為15%,其實益擁有人為退休金計劃者除外。 |
注 (15) |
有關專利、設計或模型、規(guī)劃圖、秘密配方或工序之使用或使用權的預扣稅率為7%;其它情況下,均為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