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15日修正其「獲接納的海外司法地區(qū)表列」,以容許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公司于香港上市。
是項決定明顯簡化了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于香港上市的程序,減省之前須于其他獲接納的海外司法地區(qū)成立控股公司的步驟。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投資者現可采用更具成本效益的上市策略,具體而言,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的注冊成本及法律費用均較百慕大及開曼群島為低。
英屬維爾京群島乃重要及受歡迎的司法管轄區(qū),估計逾百分之四十的亞洲國際企業(yè)及私人公司均于該地注冊。
香港現跟隨其他主要國際交易市場,包括美國納斯達克及紐約證券交易市場,倫敦另類投資市場及新加坡證券交易市場,容許英屬維爾京群島公司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