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香港《星島日報》網(wǎng)站消息,香港58歲庫務(wù)署文員周永平被指去年5月16至23日的8日內(nèi),6度于寶琳港鐵站一間便利店偷竊報紙。[中國商標注冊受理證書]今在觀塘法院開審前認罪。
裁判官判刑時有感而發(fā),稱從不明白為何一個性格良好的人會犯事,但明白“人總有軟弱的時候”。今判被告6項盜竊罪共罰款6000元(港幣 下同),及賠償報紙費45元。
求情指被告1974年加入港府,工作表現(xiàn)一直獲得上司肯定,但因近年身體狀況差及壓力大等問題,已申請?zhí)嵩缤诵荩?FONT face=Verdana>[注冊俄羅斯商標]犯罪行為與性格不乎。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16至23日的8日內(nèi)在港鐵站便利店購物,付錢買煙卻不付錢買報紙,職員提醒被告后仍覺可疑,翻查閉路電視時,看見被告多次以同一手法盜竊,于是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