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
目前,車船使用牌照稅僅適用于外商投資企業(yè)、外國企業(yè)和外國人。納稅人為應納稅車輛、船舶的使用人。
2.稅額標準
車船使用牌照稅的稅額標準分為車輛使用牌照稅稅額標準和船舶使用牌照稅稅額標準兩個部分:
(1)車輛使用牌照稅稅額標準:乘人汽車,每輛每季15∽80元;載貨汽車,按照凈噸位計征,每噸每季4∽15元;摩托車,每輛每季5∽20元。非機動車每輛每季0.3∽8元。
。2)船舶使用牌照稅稅額標準:機動船按照凈噸位計征,每噸每季0.3∽1.1元;非機動船按照載重噸位計征,每噸每季0.15∽0.35元。
3.計稅方法
車輛使用牌照稅的計稅標準為應納稅車輛的數(shù)量或者凈噸位;船舶使用牌照稅的計稅標準為應納稅船舶的凈噸位或者載重噸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1) 應納稅額=應納稅車輛數(shù)量(或者凈噸位)×適用稅額標準
(2) 應納稅額=應納稅船舶凈噸位(或者載重噸位)×適用稅額標準
4.免稅規(guī)定
。1)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公用的車輛,外交代表、領事官員、使(領)館中的行政技術人員和與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自用的車輛,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稅待遇。
。2)部分省、市規(guī)定,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的消防車、救護車、灑水車等類車輛可以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