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冊名稱:
在香港注冊成立公司,不論注冊資金大小香港公司法條例規(guī)定,在香港注冊登記之公司允許名稱有聯(lián)合會、促進會、基金會、協(xié)會、學會、商會、研究會、中心、旅行社、出版社、商社、集團、企業(yè)、控股、投資、股份、貿(mào)易、進出口、文化、影視、設計院、學院、大學等,其商業(yè)運作范圍不受限制(香港政府管制類別除外)。香港有限公司注冊:注冊成立香港有限公司包括公司名稱查冊核實、準備首次會議記錄、準備所有法定文件、安排所有股東簽署文件、擔任公司法定秘書、公司注冊處代宣誓、代付公司注冊費用、代付注冊資本印花稅、印制公司股票本一本、印制公司章程20本、印制股東大事冊一冊、鋼印一枚、簽字章一枚、更改章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