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 向股東分配剩余財產,僅發(fā)生在公司普通清算和特別清算的場合。
2 向股東分配剩余財產,必須依法開展公開發(fā)公司清算活動。
3 向股東分配剩余財產,以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為限。
4 公司未經法定程序不得向股東分配剩余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