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一間公司的最高決策人就是股東,董事是受委任之下去執(zhí)行一些行政的事件。一般的法律要炒一個董事或者要聘請一個董事,都需要開一個股東會議而得到一個普通決議(只要你超過五成的股東去認(rèn)同你的決議)就可以去做一個炒董事的行動了。既然你得到是60%的股份的支持,你就可以召開一個所謂的股東大會,然后就做一個要求炒一個董事的程序,如果大家的決議是通過的話,你就可以行使這個程序了。那么還有一個是需要特別會議的。就是說要超過七成或以上的股東同意才可以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