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香港上市的企業(yè),一般均以前兩處地點作為公司的注冊地。主板公司多選擇注冊在百慕大,因其稅務優(yōu)惠相對地較高。至于企業(yè)板的上市公司,則會采用開曼群島作為注冊地,好處在于無須為其招股書登記,亦無需公開招股,令公司于某情況下(如私人配售股份時),可更快地完成所需程序,減低成本,F(xiàn)時香港聯(lián)合交易所并未接納英屬維京群島為上市公司注冊地(除百慕大及開曼群島外,只接受中國香港及中國大陸為注冊地),故最常見的上市公司架構,是于一間百慕大或開曼群島注冊成立的控股公司下,加入一間英屬維京群島成立的公司,再在其下控有公司各項的上市業(yè)務。此做法的好處是將方便日后如想分拆或出售部分業(yè)務時,新股東只需入股該英屬維京群島公司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