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維爾京群島1984年國際商務公司法簡稱維爾京公司法設立條件是:
1.最低股本金5萬美元;
2.公司目的不被當?shù)匾焉У姆伤梗?/P>
3.對公司名稱有相應要求,但公司可以自由選擇被法律指定用全名或簡略名稱;
4.提交規(guī)定公司基本情況的公司組織大綱和規(guī)定了公司活動規(guī)則的公司章程;
5.在當?shù)亻L期設有注冊辦公室和長期有注冊代理人;
6.公司業(yè)務應當由依法成立的董事會管理;
7.有相應的對股東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