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現(xiàn)交單(CashAgainstDocuments,簡稱CAD),屬交貨時付款之銷售條件,此種付款方式為賣方買賣契約之約定,在出口地完成出口裝運后,備妥后運單據(jù)(ShippingDocuments)在出口地、進口地或第三國向買方指定之銀行或代理人提示單據(jù)并收取貨款,其作業(yè)流程及風險如下:
一、賣方(出口商)在出口地向買方指定之銀行提示單據(jù);收取貨款,
買賣雙方訂立買賣契約,u方(出口商)將貨物交付船公司裝運取得提單,賣方將裝運事實通知買方(進口商),買方依約將貨款向銀行申請匯付,匯款銀行將款項匯給出口地之指定付款銀行。出口地付款銀行收到匯入?yún)R款后,依匯款指示通知賣方(出口商),u方向出口地之指定付款銀行提示貨運單據(jù),請求付款,案犊钽y行取得貨運單據(jù)后付款,备犊钽y行將貨運單據(jù)寄交進口地之匯款銀行,矃R款銀行收到寄達之貨運單據(jù)后,通知買方領取單據(jù),迟I方憑貨運單據(jù)向進口地之船務公司(出口地在進口地之船務代理)換取小提單(DeliveryOrder),促I方憑小提單,及相關單據(jù)向海關報關,繳稅后領取貨物。
由于貨款之交付在出口地,出口商在出口地未收妥貨款即不交付提單,風險較小,惟對進口商而言,必須先將貨款交付出口地之付款銀行,等于先付款后收貨,財務壓力甚大,除非貨品甚為搶手,實務上實不多見。
二、賣方自買方所指定出口地之代理人提示貨運單據(jù),請求付款,其流程與圖一相同,其關系人僅出口地之付款銀行改為出口地代理人(非銀行)而已,對買賣雙方風險與前同不再煩述。
三、賣方委托其出口地之往來銀行(托收銀行)向進口地銀行(代收銀行)提示單據(jù)請求代為收款,
買賣雙方訂定買賣契約,u方(出口商)依約將貨物托交船公司(運送人)運送,并取得提單,u方將貨運單據(jù)委托出口地之銀行(托收銀行)收取貨款,隹诘刂惺浙y行將委托之貨運單據(jù)寄交進口地之代收銀行(進口商指定之銀行。進口地之代收銀行通知買方,付款贖單。買方將貨款交予代收銀行,贝浙y行收妥貨款后將貨運單據(jù)交予買方。買方憑提單向進口地之船公司換取小提單,以便報關提貨。代收銀行將收妥之貨款匯交出口地之委托銀行或貸記委托銀行在代收銀行之同業(yè)存款帳內(nèi),或將貨款匯寄托收銀行指定之帳戶內(nèi),并寄出進帳通知(CreditNote)。托收銀行收妥貨款后通知賣方領取。
CAD若約定在進口地付款交付單據(jù),則實際上與D/P(DocumentAgainsPayment)十分相似,所不同的是D/P付款方式中,賣方需開出匯票向買方收取貨款。而CAD付款方式僅憑貨運單據(jù)收取貨款,并不開發(fā)匯票(Draft)賣方風險與D/P相似。
貴公司若予以CAD為付款方式交易時,為使風險降至最低程度,其作法建議如下:
宜先對買方之信用詳加調查。
買賣契約明定付款地及付款人(以著名之銀行為妥)。
宜采出口地銀行,或出口地代理人提示貨運單據(jù)收款為宜。
買賣契約中使用本條件,其用語如下:
TermsPayment:NetCashAgainstDocumentsPayableat(出口地或進口地)×××Bank。
介紹一下CAD的一點知識,共同學習:
CAD(CASHAGAINSTDOCUMENTS)即交單付現(xiàn),就是說,買方付款后,賣方交單。買方付款是賣方交單的前提條件。在賣方對買方資信不了解的情況下采用此種支付方式,對賣方具有保護作用。
在國際貿(mào)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有三種:匯付、托收和信用證。前兩者為商業(yè)信用,后者為銀行信用。CAD屬匯付范疇,具有商業(yè)信用性質。匯付有三種方式:信匯(M/T)、電匯(T/T)、票匯(D/D),在國際貿(mào)易實務中,有三種做法:預付貨款、見單付款(包括售定、寄售)、交單付現(xiàn)(CAD)。預付貨款對出口商最安全,見單付款對出口商風險最大,交單付現(xiàn)介于前兩者之間,對出口商和進口商比較公平。匯付為順匯法,即進口商主動將貨款匯給出口商;托收和信用證則為逆匯法,即出口商主動索取貨款。
對CAD的出口操作建議
(1)無論通過銀行寄單與否,切不可放1/3正本提單給進口商。有的進口商可能找出種種理由,要求出口商同意不付款情況下放一份正本提單,一旦放給進口商一份正本提單,那么出口商的物權就喪失了,眾所周知,三份正本提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生效后其余兩份主動失效。
(2)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險,不失為安全措施之一。但保險公司對進口商的資信調查比較嚴格,對一個進口商的批準限額很有限,如采用遠期CAD方式,則不可能做大規(guī)模。
(3)采用保理業(yè)務方式,確保收匯安全。涉及四方當事人的保理業(yè)務機制有兩種:用保理機制和雙保理機制。我國銀行大多采用雙保理機制。隨著信用證在國際貿(mào)易交付方式中比重的下降,保理業(yè)務機制將在我國出口貿(mào)易實務中發(fā)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保理機制保護下出口商可采用放帳(O/A)承兌交單(D/A)等更利于進口商的支付方式。
(4)綜合運用出口信用險、保理機制、進口商資信、擴大出口規(guī)模,實現(xiàn)規(guī)模效益。
(5)通過銀行交單時,應指示委托行在給代收行面函(COVER)中注明進口商付款后變單,并申明受URC522約束,實際上將CAD轉化為D/P托收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