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證
沙特阿拉伯因宗教、衛(wèi)生或保安理由,至今仍限制某些產品進口,當中包括含酒精飲品、非醫(yī)用藥物、回教以外的宗教用品、武器及與武器相關的電子設備。
以下產品須取得沙特阿拉伯政府特別批準或簽證,始可進口:農業(yè)用種子;活動物、活魚及凍肉;書籍、期刊、電影及錄影帶;宗教用品;化學產品及有害物料;藥用產品;無線設備;含酒精產品,包括香水;天然柏油;文物仿制品。
沙特阿拉伯嚴禁以色列貨品進口。身為阿拉伯聯(lián)盟的締約國,沙特阿拉伯根據(jù)聯(lián)盟議定的抵制以色列措施,將所有被視為以不同方式支持以色列的外資公司列入黑名單。不過,發(fā)起此項抵制的國家近期已放寬限制,因應個別情況容許本土公司與黑名單上的公司通商。貨品進口沙特阿拉伯毋須簽證,但只有該國公民才可進口貨品作轉銷之用。
進口稅率
進口稅按進口貨品的到岸交貨價征收。
大多數(shù)進口貨品須繳納0%至12%進口稅。
凡與本產貨品構成競爭的進口商品,包括水泥、鋼材及肥皂,須繳納20%進口稅。
煙草產品的進口稅率是30%。
必需品(例如食品、教育與衛(wèi)生用品)及本地工業(yè)所需的材料和設備可獲豁免進口稅。
稅項
不征銷售稅。
文件
商業(yè)發(fā)票、產地來源證、提單或空運提單、輪船或航空公司證明書、保險證明書(若貨品以到岸交貨價付運)、天祥公證化驗行簽發(fā)證明產品符合沙特阿拉伯標準組織(SASO)規(guī)定的證明書(如適用)、輻射證明書(如適用),以及裝箱單。
裝運單據(jù)須經沙特阿拉伯總領事館確認合法。港商如需辦理此認證手續(xù),可聯(lián)絡阿曼駐香港總領事館。該領事館是大部分阿拉伯國家在香港的代表。
標簽
任何進口沙特阿拉伯的產品必須符合該國的標簽及標志規(guī)定,尤以食品、個人護理用品、衛(wèi)生護理用品及藥物為然。查詢標簽事宜,可聯(lián)絡沙特阿拉伯標準組織(SASO),電話:(966)14569900;傳真:(966)14520086
玩具產品須符合安全規(guī)例。
電器及電子產品須符合產品標準規(guī)例。
某些產品需先進行測試,才獲簽發(fā)安全證書。
須注意事項
食品及農產品、電子及家庭用品、汽車產品、化學產品及其他雜項產品須接受裝運前檢驗。
至于其他產品,只要出具裝運前檢驗證明書,便可簡化入境時的清關手續(xù)。
沙特阿拉伯海關,地址:DirectorGeneral,SaudiArabianDepartmentofCustoms,POBox3483,Riyadh11471,SaudiArabia;電話:(966)14013334;傳真:(966)1404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