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報稅所需要的資料
很多國內投資者選擇在香港注冊公司是因為香港的稅率低,而且經營外貿活動比較自由,特別是在收付外匯方面沒有什么限制,維護香港公司做賬報稅是必不可少的程序,那么香港公司注冊后該怎么報稅呢?而很多國內投資者都是通過香港公司來控股國內公司的,那么這類香港公司又該如何報稅呢?先來看看香港公司報稅需要什么資料。
香港公司報稅實際上是一個系統(tǒng)工程,其中包括:香港公司帳務整理、匯編、帳目審核、稅項計算、審核報告編制、稅務豁免申請等3大項,數個分項的工作。香港公司需要將香港公司報稅年度的營業(yè)資料進行初步整理,按照每月、每筆業(yè)務的編訂方式,將所有業(yè)務資料收集整理妥當,才能方便香港執(zhí)牌會計師進行全年度營收匯算,防止造成遺漏或錯算。業(yè)務資料包括以下幾類:
1、與客戶之間的訂單或合同;
2、銷售票據;
3、銀行進賬收款水單、對應的銀行收款通知;
4、香港公司向供應商下達的采購訂單或合同;
5、購貨票據;
6、香港公司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銀行水單;
7、運輸費、報關等與業(yè)務有關的費用;
8、銀行月結單及水單;
9、與股東、客戶往來款收付的收據及銀行水單;
10、存、取現金回單;
11、工資、房租、辦公費、招待費、交通費用單據;
12、投資相關文件、公司購置的各種設備、工具等合同、票據、銀行支付款型水單、現金支付收據等。
香港公司控股國內公司如何報稅
1、一方居民公司支付給另一方居民的股息,可以在該另一方征稅。
即說明香港公司控股國內公司情況下,當國內公司產生分紅分配給香港公司時,這部分股息分紅可以在香港征稅。
2、這些股息也可以在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其居民的一方,按照該一方法律征稅。但是,如果股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則所征稅款不應超過:
(1)如果受益所有人是直接擁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資本的公司,為股息總額的5%;
(2)在其它情況下,為股息總額的10%。
3、如果香港公司的實際管理機構在香港,則香港公司應為協定及文件中所述的香港稅收居民,且該香港公司是直接擁有該境內公司至少25%資本的公司,則可按中港協定對于分配至該香港公司的股息按5%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4、如果香港公司實際管理機構不在香港,則需要判斷香港公司是否為香港的稅收居民,
如果屬于香港的稅收居民則仍然可以按上述第1條進行處理,
如果不屬于香港的稅收居民,則需要視其到底屬于哪一國的稅收居民,再按其所在國家與我國所簽證的稅收協定所規(guī)定的稅率執(zhí)行,而不能直接按5%的優(yōu)惠稅率執(zhí)行。
香港公司報稅時間及報稅方式
香港公司報稅,新注冊的香港公司和非新注冊的香港公司報稅的時間有所區(qū)別:
1、新成立香港公司,首次收到利得稅表時間一般為:成立日后第18個月,收到稅務局發(fā)出的稅表后,公司須在3個月內完成審計報稅;(財務年結日可自由選擇)
2、非新成立司報稅:根據本公司財務年結日,按時遞交審計報告及稅表。
香港公司報稅的方式通常有三種:
1、業(yè)務不活躍申報:這種方式通常見于品牌托管的香港公司,而要使用這種方式報稅,則該公司必須無任何香港銀行賬戶,并沒有產生任何實質經營活動。
2、做賬后申請離岸免稅:通常見于注冊香港公司后,用于離岸經營的公司(大部分內地客商注冊的香港公司都采用此種經營方式)。這些公司的共性就是開設了香港銀行賬戶,但所有運營活動均不在香港進行,利潤也并不來自于香港,因此可以進行離岸經營收入免稅。
3、實際做帳納稅:這種方式通常用于在香港實際經營的公司。但由于香港極低的稅率和每年的稅收豁免政策,小型初創(chuàng)企業(yè)即便實際申報,需要繳納的稅費也較低。
香港公司報稅是公司的重要業(yè)務之一,因此一定要重視,至于選擇哪種方式報稅,需要先考慮公司的實際經營情況,按實際進行報稅,千萬不要為了節(jié)約稅款而選擇不符公司實際情況的方式報稅,因為一旦被香港稅局調查,后果很嚴重,輕則罰款,重則被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