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于2008年3月25日公布了更改1953年服裝紡織品阻燃標準(16 CFR 1610)的最終規(guī)范。根據CPSC的介紹,該規(guī)范明確和更改了相關定義和步驟,與已經存在的操作方法相一致,因此不會增加制造商和進口商達到符合性的成本。
更改的主要內容包括:
提供了相關的術語定義,如"基材燃燒"和"表面濺點"等,以避免在表面有凸起花紋的紡織面料測試報告中出現表達和解釋的意義混淆;
阻燃標準中增加新的術語,如"干洗"、"燃燒時間" 、"夾層" 、"普通和表面有凸起花紋的紡織面料"和"燃料時間"等;
允許使用更為現代化的帶有電動機械部件的燃燒測試設備,并提供了相關的參數和圖表;
更改了干洗和水洗的步驟,以適應現代科技的發(fā)展,因為此前的步驟現在已違反環(huán)保標準并且/或者已不再采用了;
重新整理、編寫并明確了具體的測試步驟,為燃燒時間的計算和基材燃燒發(fā)生的確定提供了指導和說明。
新規(guī)范將于2008年9月22日生效。
是否有豁免?
《易燃性面料法》[15 U.S.C. 1193(b)]第Section 4(b)部分要求,阻燃標準的修訂內容應豁免修訂生效時"處于庫存或貿易中"的產品,除非CPSC因為該產品可燃性非常高,可能對消費者造成危險而限制或撤銷該項豁免。
由于新步驟基本與現行操作方式相一致, Intertek實驗室將從2008年9月1日開始根據新修訂的測試步驟為服裝紡織產品提供測試服務,幫助客戶達到上述規(guī)范的要求。
這項新規(guī)范是否會影響兒童睡衣的阻燃性標準(16 CFR第1615和1616部分)?
CPSC針對兒童睡衣(16 CFR第1615和1616部分)另有更為嚴格的法規(guī),因此兒童睡衣不受上述規(guī)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