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9日,美國國會提案制定2010年有毒金屬防預法,禁止生產、銷售或分銷鎘(Cd)、鉻(Cr)、鋇(Ba)或銻(Sb)含量超標的兒童產品。
挑戰(zhàn):
根據法案,任何人不得為銷售生產、供銷或分銷可溶性銻、鋇、鎘或鉻化合物超標的兒童產品。這些可溶性遷移元素的最高含量限值為:
• 銻60 ppm
• 鋇1000 ppm
• 鎘75 ppm
• 鉻60 ppm
(ppm:百萬分之)
備注:"兒童產品"指供12歲或以下兒童穿著或使用的,并且在零售領域銷售或分銷的產品。
該法案生效后90天內,美國消費者安全委員會將對銻、鋇、鎘和鉻等元素建立一個以品質/面積(units-of-mass-per-area)為單位的測量準則。而且品質/面積單位(units-of-mass-per-area)與目前使用的ppm (parts per million)測量標準在統(tǒng)計上可做比較。
相關法規(guī):
2010年1月13日,美國國會提案制定兒童產品有毒金屬法,禁止生產、銷售或分銷含有鎘、鋇或銻的兒童珠寶。該法案規(guī)定,依據聯邦危險物質法的要求,整體或部分含有鎘、鋇或銻的兒童珠寶將被視為受禁止的危險物質。